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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章(1 / 2)

陶楂被林寐捏着肩膀转过去,他迷迷糊糊往前走了一步,才想起看手里的东西。

借着路灯和雪光,信封上面“给陶楂的情书”六个笔势刚劲的黑字清晰地映入眼帘。

“你……你这是怎么了?怎么出去一趟,脸红成这个样子?”向莹只见陶楂一副丢了魂儿的样子,连门都忘了关上,她冲过去关上了门,眼一瞥,瞅见了陶楂往背后藏东西。

向莹:“藏什么呢?林寐给你好吃的了?”

陶楂快把情书攥烂了,他低着头摇了两下,“不是好吃的。”

怕被向莹发现,陶楂挨着墙往房间的方向移动,“好困啊妈妈,我去睡了。”

说完,他直接转身窜走了,门哐当一声关上,向莹被他搞得稀里糊涂的,“这孩子神神秘秘的搞什么呢。”

向莹也不是不关心陶楂,要是陶楂跟别家小孩一样,她一准能把陶楂摸得透透的。

可陶楂非同一般,一般小孩有两三个心眼就算多,陶楂可能会有两三百个心眼,心里装着的事情比大人还要多。向莹往往猜中了一个,还剩着几百个等着她猜。

陶楂真是不太好养。

陶楂关了房间大吊灯,拧开台灯,伏在桌子上,他确认了十遍。

是情书没错。

林寐居然给自己写情书?

他疯了?

做不了朋友所以想做情侣?

这应该不叫退而求其次吧——

林寐喜欢自己吗?

情书应该只能给喜欢的人吧?陶楂还没给别人写过,他都是收情书的那一个。

陶楂苦着脸,这是他收到过最难处理的情书。因为这是林寐给自己的情书。

可林寐为什么会喜欢自己?他自己都那么好了,难道不应该喜欢更好的人吗?如果是自己的话,自己肯定会喜欢比自己厉害的人。陶楂承认自己格外慕强。

为什么要写情书给自己呢……紧张无措的情绪过去,隐隐的难过情绪从心底泛滥开来——自己那么讨厌林寐,林寐却给自己写了情书。

莫名的,有一种自己朝林寐丢泥巴,林寐用他丢的泥巴种了花,最后还把花送给自己的感觉。

陶楂希望与林寐敌对,他就能理所当然地讨厌林寐,而不是如今这般,连讨厌都只能理不直气不壮地讨厌。

他真的好讨厌林寐啊。前所未有的讨厌。

窗外不再狂风呼啸了,风声消失在耳畔,接踵而至的是窸窸窣窣的雪花落在地面的声音,温柔美好得仿佛童话里的夜晚。

陶楂屏住呼吸,终于决定打开情书。

他一边拆,脑海里一边控制不住出现奇怪的想法。

-会不会是恶作剧啊?

-打开后发现是一张鬼片?

-把林寐杀了。

陶楂从信封里取出信纸,他慢慢展开。

不是恶作剧,真的是情书。

比起鬼片,还是好那么一点点。

[因为明天就会见面,所以信的开头我就省略了。你没有看错,这的确是给你的一封情书。

但我并未打算在情书上讲述我是如何喜欢上你的过程,你如果好奇的话,我们以后可以慢慢聊。]

谁好奇了谁好奇了谁好奇了?陶楂翻了个白眼,撇了撇嘴,别以为他不知道林寐的意思,不就是吊着自己——想要知道,那就在一起。在一起了之后慢慢聊。

他才不好奇,这有什么好好奇的,图他年轻图他好看图他聪明机灵,不然还能是因为什么?

难道喜欢自己讨厌他?

陶楂继续往下看。

[但我还是应该说明我的心情,并且我已经证实过自己的感受并非错觉和暂时性的,我喜欢你,迫切地渴望着你,也希望你可以喜欢上我(关于你有可能已经喜欢上我这件事情,我没有把握。)

以下,是与我恋爱的十大好处:

1我拥有历年来最具权威师资整理出来的题库以及个人私藏题库,可供分享;

2我做饭很好吃,你可以吃到许多美食;

3我擅长收纳,我可以令你的房间焕然一新(如果同居的话,我也可以给你洗澡,洗头,我吹过的头发不那么容易干燥出油。);

4我比较理性,脾气比较好,在多数情况下,我可以为你提供我能力范围内最优的帮助(我们应该不会吵架或者分手。如果你生气,我会主动求和,如果我生气,应该只需要你亲我一下。);

5我有一些存款,不算多,但请你吃饭给你买泡泡玛特完全够用(全系列也可以);

6我生活习惯还算不错,不会脏,跟我在一起,你不用担心生活环境不够舒适整洁;

7我比较上进,我可以为你提供优渥的物质生活。哪怕是工作后,我保证;

8我会照顾你的生活,我会让你考上最好的大学,辅助你选择专业和未来的职业规划;

9我会使你拥有丰富舒适的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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