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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回 悔教夫婿觅封侯(2 / 6)

散宴后,李云昭和李明达受宫人接引,来到一座宫室安歇。李云昭吩咐道:“我兄弟俩不习惯有人伺候,你们都下去罢。”把宫人们都打发走了。李明达一刻也不想多用马希钺这张脸,无比嫌恶地撕下人皮面具往床上一扔。

马希声倒是个清秀的少年郎,但李云昭不习惯戴人皮面具,轻轻撕下反扣在桌上。她伸出双手,缓慢而坚定地握住了李明达的手:“阿姐,我决定了,我要救他。”

“阿姐,你不必再劝我,我想得很清楚。袁天罡费心对付我们这些诸侯,王兄堕入他彀中而不自知,我们和他的梁子早就结下,实在不在乎再多一桩公案。至于存勖,我绝不会后悔现在的决定,有朝一日他若负我,我必杀之。”这个“辜负”的概念是很宽泛的,不论是负心薄幸还是侵吞岐国,她都会狠心下手除之。

李明达道:“昭昭,你见过荆条上的倒刺么?若不把这些倒刺拔除,握着它的人可是会受伤的。”袁天罡借她之手除去了朱友文,她也想着借袁天罡之手除去李存勖。虽然他们拥戴的天子不同,主张的道路不同,但为天子翦除威胁的做法不谋而合。

李云昭把头枕在阿姐膝盖上,轻声道:“前人筚路蓝缕,栉风沐雨,历经艰辛远胜于我,难道说我就一点点苦都吃不得么?何况,阿姐你也说过,臣诸侯者王,友诸侯者霸,我若不能让天下诸侯宾服,怎配为君?”养生丧死无憾,王道之始也。她不是早就为自己想好了道路了么?

李明达闻弦歌而知雅意,压着嗓子笑起来,李云昭从未见她笑得这样畅快:“好,好!贞观伊始,群臣曾有霸道王道之争,终是我阿耶力排众议,实行王道仁政。”她本来为昭昭规划的也是这一条道路。

唯尧、舜、周、孔之道,以为如鸟有翼,如鱼在水,失之则死,不可暂无耳!

她笑完后,抚摸着李云昭的长发:“我们还不能和袁天罡撕破脸,你若想救李存勖,不可鲁莽,要听我的。瞒天过海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,我已经很娴熟了。”

李云昭藏身在离焦兰殿不远的假山中,远处传来几下猫头鹰的夜啼。她听老人说夜猫子啼叫是在数人的眉毛,要是让它数清楚了就要死人了,于是把头埋在膝盖间。

焦兰殿的乐声戛然而止,她的心随之提到了嗓子眼,知道这是镜心魔动手了。

寂静下来的夜里,她听见假山上有节奏地敲了三下,正是李明达和她约定的暗号,忙低头钻出。李明达一手提着统一的伶人面具,一手用长袖遮住涂满油彩的脸,嘴里连珠箭一样快速道:“他身上中了二十三剑,除了镜心魔那两剑我没法做手脚,其他的我都运劲荡开,没让他们捅到要害,放心,连肾都没捅到。我给他塞了颗保命丹在嘴里,护住心脉,会让他陷入假死状态,但性命无忧。你赶紧去把他带走,剩下的事我来处理,现在我先找个地方洗洗脸,这油彩黏糊糊脏死了。”

她挡着脸走出几步,又想起什么倒退回来,踌躇问道:“那个……他身上有什么隐蔽的伤疤或胎记之类的么?我怕假货入殓时被识破。”

“……左肩胛骨上有一处箭伤。”李云昭回忆了一下,发现李存勖打仗身先士卒,但身法了得,还真没受过什么重伤。

“好。”

李云昭仓皇地同手同脚走入焦兰殿,跨过台阶时险些绊了一跤。她跪坐在地上,长袍的下摆站满了未干涸的鲜血,那样的触目惊心。

娑婆美到刺目,凄冷艳绝似蛊。若倒在这里的是她的仇家,她也许还会觉得此情此景凄美哀艳,可以入画。

可是,这个满身鲜血、气绝前绝望不甘地朝龙椅伸手的青年,是她念兹在兹的人啊。她往日里不信鬼神之说,如今却希望那漫天神佛是真的。

求造化……从轻发落。

她颤着手指搭在李存勖颈间,还是温热的,可她胸中郁结的一口气怎么也吐不出来。她好痛恨袁天罡,为了他的宏图伟业,便让天下不得安宁。杀伐,反目,离分,也是诸侯间的常态了。

可他所做的一切,值得么?正确么?李星云不愿为帝,不堪为帝,他又何必强人所难?又何必断绝他人称帝的机会?

明明这个世道,这个天下,总是离不开君主治理。

她想抱一抱伤痕累累的爱人,又怕让他伤上加伤。到最后,她只有握住他的指尖,坚定地一同触到了那张明明近在迟尺的龙椅。

她低头吻了吻那张低入尘埃仍干干净净的面容,哽咽承诺道:“你的愿望,我会帮你实现的。”

她的愈发蓬勃的野心,是以爱人的鲜血做养料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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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这里是23剑?旺仔两剑,八个伶人刺了三次,其中混进去的公主是借位,没真捅,老演员了。

炎摩天和梵音天守在马车旁,焦急地等待她们家岐王出宫会合。看到如水月光下,岐王与晋王世子一般的惨白脸庞,她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。

李云昭两手稳稳地搂着恋人的背部和腿弯,尽力不去碰血肉模糊的腰腹,她轻轻地把人放在马车里,转头对炎摩天道: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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