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沈哥,那小子是林家的小少爷,不知为什么一直被养在外宅,老东西从没对外提起过还有这么个小儿子,这次也不像是准备带他走的样子。时间仓促,兄弟们目前查到的就这么多。”
阴暗潮湿的地下室内,到处充斥阴郁的霉味,除了屋顶微弱的灯光,只有沈萧岚手中的烟头闪烁出明亮的暖红色,但那点光亮也很快就被吐出的细白烟雾遮盖。
沈萧岚面无表情地听完手下的汇报,点头应了一声,冷静地抽完最后一口烟,眼里倒是闪出兴味的光来。
“再去查。”他把手中的烟头扔在地上,鞋尖点在上面,脚掌横向轻轻碾了碾,本应是粗俗的动作,却被他做得像是某种礼仪般优雅。
四周的光因为烟头的熄灭又暗淡了几分,沉默片刻,他补充了一句:“关于这位小少爷的事,越详细越好。”
他的语气一如平日的冷漠,但不经意抬高的音调暴露了内心的兴奋。
属下领命离去,沈萧岚背靠着身后锈迹斑驳的铁门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又把那口气慢慢地吐出去。
幸好,林家还有个活着的儿子落在他手里。要不然,他这满腔的怒火,还有十二年来小心谨慎步步为营的憋闷,都不知该向谁发泄了。
十二年前,当时的沈家还是a省势力最大的集团,多少人上赶着巴结,可父亲偏只对林琮格外关照。只因为林琮是父亲幼时的好友,在不少事上,父亲总不吝于提携一二。
可林琮是个极为圆滑的人,且早在暗中筹谋。但凡是父亲指点帮助过的生意,他必会将盈利的一半分给沈家,毫无例外。长此以往,父亲自然是对他信任有加,就连集团的核心业务也尽数交予林家打理。
后面的故事不难想见——林琮利用父亲的信任,暗度陈仓,将沈家的财产尽数转移到林家名下,不仅如此,还让沈家背上了不少外债。待沈父发现时,早就为时已晚,家中已是负债累累,所剩不多的家产尽数变卖也没能还上债务。
家道中落,父亲没过几年便郁郁而终。母亲很快便也随父亲去了,留下十五岁的独子沈萧岚,撑起一个整家的外债。
人的野心是会膨胀的,如同燃烧的火焰,始于一抹微弱的火光,渐渐蔓延成熊熊烈焰。
但越是猛烈的火焰,便越容易耗尽燃料,终会有熄灭的那天。
沈萧岚用了十二年苦心经营,虽还远远不及沈家鼎盛的时期,却也成功让林家丢盔弃甲,匆忙将资产转移至国外,举家落荒而逃。
沈萧岚本可以乘胜追击,在林家转移资产前将他们彻底击垮。可日复一日累积起来的报复心,让他生出几分玩弄猎物的扭曲心理——放任林家毫无阻碍地逃至国外,却早在对面布好了重重的陷阱,只等着林琮自投罗网。
林家转移到国外的资产早就被他吞了个干净。可怜了林老爷,一大把的年纪,最后只能落得带着两个从小养尊处优的纨绔儿子在b国流落街头的下场。
沈萧岚本已在办公室庆祝——为了今天,他特意开了一杯父亲在世时珍藏的红酒,屋里播放着悠扬的爵士乐,他赤着脚踩在细软昂贵的羊毛地毯上,拿起桌边的小提琴随意拉了几下。
琴声吱吱呀呀的,像锯木头似的,并不好听——从前他是个终日无事,只知游手好闲的公子哥,父母逼着他练琴,非说可以陶冶情操,他不愿练,父亲便拿藤条追着他打。后来父母死了,他反倒是想练琴了,却再没人絮絮叨叨地逼他了,就连那把昂贵的小提琴都被当作家产卖了出去,换了一笔钱,甚至没能让他填饱肚子,就被上门追债的人夺走了。
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他此刻美妙的心情,他勉强拉了一首《爱的礼赞》,吱呀的琴声和屋内轻缓的爵士乐毫不和谐,但那是母亲生前最爱的曲子,当初父亲逼着他练了那么久,他却连前几个小节都拉不出来。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,他还记得曲谱。
一曲结束,他对着空气中某个不存在的地方郑重其事地鞠了个躬,又随手将那把廉价的琴扔在一边,举起桌上的红酒杯,对着那个地方停顿了一下。
杯中的酒如快要干涸的血液,呈现出近乎是紫色的深红。沈萧岚开始缓缓转动手腕,毫不在意倾泻而下的佳酿是否会弄脏脚下洁白的羊毛地毯。他紧紧地盯着因被打湿糊作一团的白色羊毛,看着紫红的痕迹一点点晕开。
他看上去像是在发呆,直到那片红色良久也没有继续扩散的迹象,才轻轻啧了一声,极不耐烦地皱着眉,对着那片深红的水渍喃喃自语。
“爸,妈,你们满意了,以后就别再来梦里烦我了。”
说完,他静默了许久,似是在默哀。片刻之后他拿起酒杯,往高脚杯中又倒了半杯红酒。
这一次,他是为自己倒的,正准备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,却被屋外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。
“沈哥,出事了。”进来的是他的心腹,面色焦急,额上还挂着汗珠,显然是匆匆而来。
“林家在去机场的路上出车祸了。”下属知道沈萧岚的脾气,只捡重要的事长话短说,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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