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并不是故意杀他的,前几天我跟信杰吵了架,因为他单方面想要与我终结这段暧昧的关系,虽然我俩只是炮友,可在我心里,他就是我的老公,我很爱他的,但在他的心里,我就跟一个妓子没啥区别,就在信杰死的那天,我白天下班后去了阿东家,和他喝酒诉苦,然后在晚上六点多的时候接到信杰的电话,他说要搬走,东西都收拾好了,当时我很慌,先把他劝住等我回去,我走的时候阿东已经醉倒在了沙发上,我回到家见到信杰,控诉他怎能说走就走,我苦苦哀求,却未能打动他,于是我就向他提出了一个要求,要他再跟我做一次,他答应了,然后我俩做爱的时候,我的病就发作了,虽然以往每次做爱时我都会病发,可这次有可能是因为受到了刺激,而导致加重了我的病情,以往我都是能控制得了自己的,可这次病发,我完全受不了控制,我竟然将自己幻想成了一个屠夫,一个被爱人抛弃了的屠夫,因受不了这个打击,所以就把爱人给杀了,我先用皮带将他勒死,然后背着他去了浴室,从他的行李中找出了一把锯刀,说来讽刺,他有个爱好,就是野外求生,虽然他从来没有试过,却买了许多相关的工具,那把哥伦比亚锯齿刀就是他不久前网购回来的,不仅砍木好用,用来肢解尸体也是非常顺手,给变身成屠夫的我可是带来了极大的方便,我肢解爱人就像在锯一头猪,解剖他的身体,掏出了里面的内脏,除了那颗还跳动着的心脏,其它内脏我都用破壁机给打碎了然后冲进马桶,而那颗心脏则留了下来,我给煮了吃了,我爱这个男人,爱得恨不得吞了他的心,之后剩下的事,就是清理现场,我将他的残肢用垃圾袋装着拿到了蓬莱公园那放到树上,至于为什么这么做,我也不清楚,甚至我还特意留下那具残躯放在自己的床上,等我清醒时,都要被自己所做的事给吓坏了,为制造不在场的证据,我就跑回了朋友家,等第二天回到家里,我就假装成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,报了警。”
以上,就是孙涵描述犯罪过程的口供,接下来,只要经过警方证实,他的这番话就将会被当作呈堂证供。
忙完这件案子到下班的时候,已经是晚上十点多。
当闵琪走出警局,就看到许多的人围观在了一处,似在看什么奇观异象,场面十分热闹,而当他看清楚造成这个场面的人时,整个人都呆愣住了。
a女警花痴眼闪闪地说:“哇,这位小哥好帅好高,现实中我还没见过比他高的男生!”
b女警一脸羡慕:“你看他捧着花,是在等女朋友,不知等谁?”
c男警震惊:“妈呀,这哥们吃啥长这么高?”
d男警起哄:“喂,兄弟,你是等女朋友吗?她叫什么名呀?”
……
闵琪:!!!!!!
跟在了闵琪身后走出来的段秋一看,惊愕道:“那……不是马大人么?”
只见被许多警察围观住却依然鹤立鸡群出类拔萃的马面鬼差——马君泊竟一身西装革履,仿佛化身了小说中那种霸道总裁的男主,浑身散发出了钻石版璀璨耀眼的气质,双手捧着一束超大,用精美花纸包好了的雪白槐花,默默地站在了那,直到双眸对上了闵琪,原本面目表情的他瞬间绽放出了迷人的笑容。
“咚——”
仿佛一块石头砸进了水里,闵琪的心脏“咚”地一声响起了巨大的心跳,然后下一秒,他就好像遇到了洪水猛兽一般,羞红着脸慌慌张张地逃了,心想:“卧槽,这么高调!”
马君泊也没阻拦,淡定地看着他从自己的身边经过,等他走出了一段距离,才默默地跟在了他身后,徒留一众满脸八卦的人。
d男警:“欸?他不是等女朋友吗?咋就这么走了?”
其他人也不知怎回事,纷纷散开,只有段秋立在了原地,若有所思地看着二人离去的背影。
明明走在寂静黑暗的小巷里最是不安全,可闵琪偏偏就选择了这条路,一是仗着自己是刑警怕什么?二就是那份道不明的情愫在作怪,连他自个都想不明白,为何今夜就选择了这条只有他两的小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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