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要是彻底容不得任何一粒沙子,也无法成为副署长。
警署的确需要一个门面、招牌来稳定群众的情绪,但这个招牌不能总找自己的麻烦。
高登是个会被动收钱,但也有正义感有底线的好人,他把尺度把握得很好。
这样的人,大家都放心,无论好人坏人都“喜欢”。
高登把那些钱用在这里,算是另类的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”了。
除了小丑之外,其他人都在安全屋里吃了点东西。
基本上都是一些速食品。
吃完后又休息了半小时。
四个人换了一辆防弹的真越野车,没有等天亮,就朝着高谭病院开去。
途中高登还接了一个电话,那边告诉他高谭病院出事了。
大量的病人逃离病院。
高谭警署的反应之慢,令人咋舌。
又或者,领导层可能已经知道了,只不过装不知道。
高谭病院戒备森严,能够集体“越狱”,少不了里应外合。
开过一条穿过林子的道路,尽头是一堵墙,钢铁之墙,高度超过五米。
墙上还安装了电网——通电的那种。
此时大门洞开着,一辆警车孤零零地停在这里。
车上无人,但有血迹。
周围很安静。
“人都离开了?”高登问小丑。
高谭警署的p们估计会在一个小时后到达。
这段时间,几个人是自由的,但也没有任何援军。
发动群众的力量
“不知道。”
小丑说道,“我是第一批离开的人,和我一起离开的有火狗、屠夫。”
“法克。”
听到这话,比尔忍不住骂了一句。
高谭的超级恶棍分为两种,一种是可以被关在高谭监狱里的,另外一种是会被关在高谭病院中的。
火狗是一个重度烧伤患者,整个人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皮肤。
喜欢到处纵火,是高谭消防局的“好伙伴”。
没有他在外纵火,消防局的业务至少减少五成。
屠户相对来说比较人畜无害。
他只喜欢杀猪——用杀猪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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